
近日,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方法的通知》,新通知规定:
1、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,且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80%;
2、家庭月偿债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%;
3、在符合上述两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,进一步依据借款人(若已婚则为夫妻双方)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终贷款额度,具体计算方法如下:
余额5000元以内(含):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
余额5000元-1万元(含):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
余额1万元-2万元(含):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
余额2万元以上:高贷款额度为余额的18倍
4、具体承办信贷业务的管理部和受委托银行可依据借款人(若已婚则为夫妻双方)的征信状况、消费习惯等综合情况酌情调整贷款额度,但不得超过确定的高贷款额度。
5、本通知内容自下发之日起施行。
具体通知原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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